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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蘇秀慧、邱琮皓/台北報導

公務員14天防疫假 不給薪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5日表示,公務員可比照勞工,在2月11日到24日這14天內請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中小學延後二周開學,改2月25日開學,勞動部宣布,身為受雇勞工的父母其中一人,可以請14天防疫照顧假。

蘇俊榮指出,因應防疫措施,公務員比照勞工,家有12歲以下兒童家庭,可在11日到24日這14天內請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這項決定可能牽動部分民間公司對勞工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蘇俊榮說,公務員原本有七天給薪的家庭照顧假,與防疫照顧假不同。

 這項決定是讓公務員有選擇的彈性,公務員除可請防疫照顧假,也可選擇請七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超過七天部分可以改請休假或事假,目前已完成系統設定,有需求的公務員都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目前全國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等機關的公務員總數約35萬人,人事總處上述決定,適用於全國公務員,蘇俊榮呼籲公務員共體時艱。

人總開會敲定,公務員若請防疫照顧假,「一定准、不給薪」,請防疫照顧假不會影響考績,至於為何決定不支薪,主因疫情發展未來不知會如何變化,考量還有變數。

隨著防疫升級,居住中國的陸人都暫緩來台,但仍有雇主要求勞工要前往中國工作。

 對此,勞動部表示,中國有部分區域無法前往,希望在防疫期間,雇主可安排、協商,適度調整勞工工作內容。

至於台灣人從中港澳等地返台後,需要居家檢疫14天,勞動部強調,這屬於雇主派員前往中國工作時即可預見風險,雇主必須負擔返台後居家檢疫14天的工資。

 疫情指揮中心5日宣布,2月6日起全中國(不含港澳)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依照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雇主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