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蘇建榮26日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申請件數已達到146件、445億元;實際匯回件數為63件、217億元,其中有一半將投入實質投資,上百億元將投入我國產業,有助經濟動能。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於2019年8月15日正式上路,已實施約四個半月。蘇建榮指出,以個別案件而言,已申請匯回最高有某上市櫃科技大咖70億元,未申請的大立光則發布重訊將匯回百億,其他案件多為30~40億元,實際匯回目前只有申請金額的一半,主因是匯回手續需要約一個月時間,多數申請案件金額尚未到位。
OECD全球反避稅計畫(BEPS)持續拓展到各國,台商資金在海外仍會被揭露、甚至課稅。蘇建榮指出,我國實施資金專法,讓台商可將資金匯回,如今台商反應相當熱烈,半數匯回資金要投入產業實質投資,有望活絡台灣產業,提振經濟動能。
我國資金專法除禁止投資不動產與Reits外,也設專戶管控機制,匯回5%資金自由運用、25%資金透過全委、信託方式投資金融產業,但剩下70%資金除實質投資外,五年內都須放在專戶、不得提領。
蘇建榮認為,專戶管控機制可有效引導台商做實質投資,這些投資措施也需要搭配融資,台商取出資金、向銀行借錢,可去化國內閒置資金,銀行也會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