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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馮建棨、蘇秀慧、邱琮皓/台北報導

台電:中市府違法 將提行政救濟

台中市政府25日再度開罰台電台中電廠900萬元,更廢止二部機組的許可證,台電表示,中市府廢止二部機組的許可證,即便處分違法,但台電是守法國營事業,一定會遵照規定,收到處分書後會立刻降載停止運轉,雖不致造成缺電危機,卻會對台電機組調度產生影響。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25日表示,行政院支持台電以合法的途徑尋求救濟,台中市政府片面繕改公文、修正減污截止日期,還誤解行政程序法,令人遺憾。推動能源政策的轉型、改善空污,絕非兒戲,發電與否更不能被拿來當成政治籌碼。

台電估算,中市府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在用電高峰期的夏季,將造成少一部機組運轉,一部機組影響的備轉容量率約在1.5%至1.8%,因此極有可能造成夏季某個期間的備轉容量率從目前10%以上供電穩定的綠燈,降至10%以下的供電吃緊的黃燈。

台電董事長楊偉甫表示,中市府對台電撤照,這是台電首次遭地方政府如此對待,在收到裁罰書後,將提出行政救濟,對台中市政府提出「訴願」,若訴願結果不理想,將再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台電指出,中市府不僅違反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也違反行政程序法對於「誤繕」更正,必須是顯然錯誤且不能影響實質內容的規定,明顯存有適法性的重大爭議。況且,許可證原已清楚載明10%容許差值,此為「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所明訂。

未來要打行政訴訟,台電表示,很有信心能贏,主要是基於台中市政府三次對中火開罰及廢止許可證,已重大違反「行政程序法」、「空污法」、「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三項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