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期發生多起美食平台外送員車禍傷亡事件,引發各方關注及熱議。除了關切這些外送員的人身安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之外,甚至還引發這些外送員與業主之間到底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契約」的認定爭議。從而,如何亡羊補牢,建構新樣態的「零工經濟」或是「共享經濟」的產業制度規範,也就成為政府相關主管部會無可逃避的責任。
然而,根據過往的經驗,期待政府主管部會能夠快速的制訂相應的制度規範,實務上卻是緩難濟急。而業者所擔心的是,在新規範未能建構的空窗期,面對各方的質疑,主管部會往往只能生搬硬套的援引既有的法規條文,對所謂「違規」的業者進行裁罰。具體的案例,既包括交通服務領域的Uber一再被裁罰;而在此次的外送員車禍傷亡事件接連發生後,勞動部職安署才忙不迭地「片面」認定,包括foodpanda與Uber Eats這兩家業者與罹災外送員為「僱傭關係」,除了將依勞基法對違規業者開罰之外,還表示勞保局也會依勞保條例裁處雇主應負擔保險費四倍的罰鍰,以及就業保險十倍的罰鍰。
勞動部針對此一事件所啟動的「危機處理」,讓首當其衝的相關業者也不得不趕快啟動業界的「危機處理」機制。由共享經濟產業所組成的「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除了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政府應與各界積極溝通,避免病急亂投醫,以舊法規規範新的經濟模式。緊接著又在日前,與國發會主委等官員舉行座談,呼籲政府勿以個案作為通則,忽視平台經濟與新興工作型態的本質,並獲致五點共識,以期讓平台經濟能夠成為數位轉型的新產業模式,並產生正向發展的效應。
進一步逐一檢視共享經濟協會與業者所達成的這五點共識。其中第一點強調應強化提升外送員與消費者的保障及安全,以及第二點揭示在法律規範前優先敦促業者自律與加強他律,重點聚焦於對投入共享經濟領域的相關業者的「自我課責」。(編按: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已於24日發布業者共同發起的「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律公約」)
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儘管這些美食外送業者一再強調,其與外送員之間並非傳統的僱傭關係,而是承攬關係。但業者的如此自我定位,其實自然難以避免外界質疑是要規避聘僱員工所要負擔的勞保、健保、勞退等法定成本,以及勞基法工時上限和一例一休等的規範。從而,相關業者如果能夠懲前毖後的強化提升對外送員的安全保障,建構各不同性質領域業者的自律規範,以及由共享經濟協會出面來制訂他律準則,則不只可以化危機為轉機,並帶動各不同專業領域共享經濟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共識的第三點,宣示懇請行政院指定國發會作為跨部會溝通窗口,全面討論新興工作型態適用之法規。此一共識,其實已是不指名的點出不同部會之間各自為政,缺乏橫向溝通整合的病灶。共享經濟產業發展所涵蓋的領域,不只與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的主管業務有關,甚至還可廣及金管會、內政部、公平會、NCC等,如果各部會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不只將讓業者無所適從,更將扼殺共享經濟新興產業的發展生機,無怪乎共享經濟協會不惜低姿態的「懇請」國發會能做為跨部會的溝通窗口,而這本來也就是國發會的法定職責,至於成效如何,大家不妨拭目以觀之。
至於第四點強調應尊重外送員的工作型態、意願與選擇,並協助政府與業界透過數據,作為制定政策重要參考依據。重點其實是在後段,除了既不指名的批評政府向來制訂公共政策不夠嚴謹的病灶,更期待今後的公共決策應該善用大數據而不是隨興的民粹模式。而第五點強調妥善應用平台經濟創造的彈性機會,以彌補傳統勞動力難以照顧到的族群,補強社會安全網與解決就業的問題。此除了有自我表彰之意,但同時也凸顯面對快速變遷甚至是顛覆性的產業樣態,公部門消極的不作為或即興式作為,其實只會扼殺台灣的產業生機。
整體以觀,共享經濟協會所揭示的這五點共識,既是面對外在質疑、公部門裁罰壓力下的救亡圖存說帖,但同時也點出政府公部門決策制訂和法規執行的偏差和滯後。事關台灣產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力,執政當局自然不應等閒視之。然而,在當前台灣朝野各方正陷入明年大選的尖銳對抗乃至集體焦慮之下,來自產業界的焦慮與期求,究竟能否化解與落實,也許只能期待奇蹟的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