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國際反洗錢、反避稅規範準備程序,配合全球版「共同申報準則」(CRS),各金融機構依法自今年起必須進行盡職審查,由於有些帳戶有特殊目的,屬於低風險避險帳戶,為避免人力物力浪費,只要如符合條件如企業福利儲蓄信託等三項,都可列入「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
金管會將近日將財政部相關「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名單公告轉知給各投信投顧業者。被財政部都列入「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除了就業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勞工保險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勞工退休基金、公教人員保險業務、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及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等外,和投信投顧保險業有關的包括:一、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員工福利及儲蓄信託暨其他員工激勵信託」;二、符合一定條件「外籍及陸籍員工集合投資帳戶」;三、小額終老保險。
至於符合「企業員工福利及儲蓄信託暨其他員工激勵信託」的條件,是提撥至該信託或自該信託分配時,對員工課稅;該信託資產或收益分配時,是轉入員工於應申報國或參與國之金融帳戶。
「外籍及陸籍員工集合投資帳戶」則要符合提撥至該帳戶或自該帳戶分配時,對員工課稅;該帳戶資產或收益分配時,是轉入員工於應申報國或參與國之金融帳戶等也被列為「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
「小額終老保險」因為屬於政策保險商品,也被列入「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
法界人士指出,台灣已陸續跟日本簽訂自動資訊交換協定,預計未來還會跟他國簽訂稅務資訊交換,建議持有高資產和高額帳戶的個人及企業,應針對自身資產與稅務規劃進行評估,以免觸犯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