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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林昱均/台北報導

貨物稅若取消...能源稅、營業稅一併檢討

 工商團體籲政府檢討貨物稅與印花稅。財長蘇建榮23日在立院備詢時表示,印花稅、貨物稅收為地方財源,依財劃法規定取消須尋找替代財源。立委關切是否可能朝開徵能源稅、調高營業稅來支應地方稅損?蘇建榮表示,「營業稅是選項之一」,但目前還在檢討,短期不會加徵營業稅,未來怎麼走還沒有定案。

 蘇建榮指出,印花稅按《財劃法》規定,100%為挹注地方的稅源,而貨物稅為10%,且按同法規定,如果中央修法而導致地方減少收入,必須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否則不得修法。

 以近五年稅收統計,印花稅皆為百億元以上規模、去年更達到120億元;貨物稅近五年皆為1,700億元以上規模,去年約達到1,800億元,整體影響稅收達到1,920億元。若以地方縣市考量,如果貨物稅與印花稅全數刪除,地方財源將減少300億元。

 藍營立委賴士葆23日質詢指出,六都印花稅以台北市40億元最多,桃園、台中市也有10億元規模,台南市為5億元,這些財源缺口必須有替代財源,否則就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

 綠委余宛如也關切是否會透過開徵能源稅,或改用調高營業稅的方式來支應地方稅損?蘇建榮回答說:「營業稅確實是一種方式」,但目前還在檢討當中,未來怎麼走沒有定案。

 蘇建榮表示,行政院確定朝取消印花稅方向,他預計1個月內經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即可提案修正印花稅法草案,替代財源可比照過去土地增值稅減半,由賦稅署編預算補助方式,如此就可不必改課營業稅來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