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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邱琮皓/台北報導

防止假承攬 勞動部研擬認定原則

 為強化派遣勞工保護,勞動部強調,僱傭與派遣、承攬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指揮監督,如果雇主可以對承攬人的工作事務直接指揮監督,就必須視為僱傭關係,而勞動部也正在研訂「偽裝承攬認定之參考原則」,就是避免不肖雇主利用承攬規避相關法令,預計下半年可以完成。

 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指出,承攬與派遣最大的差別在指揮監督,舉例來說,工廠承攬貨運業者負責運送,貨運司機很單純負責點對點的運送,這就是很明確是真的承攬。但如果工廠承攬作業員需要受到工廠指揮監督,實質上來說,這就要回到僱傭關係。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這次《勞基法》修法,新增派遣不得簽訂定期契約後,對派遣公司來說將會大增成本,如果雇主要脫離派遣限制,恐怕會選擇自然人承攬,而承攬不受《勞基法》規範,未來《最低工資法》未納入保障,承攬人恐怕連最低工資都領不到。

 因此,勞動部規劃從4月開始研訂「偽裝承攬認定的參考原則」,預計列出判斷標準供參考,不論公部門及企業都必須適用,未來只要符合這些標準、確認雙方有實質指揮監督關係存在,就會被認定是僱傭關係,但參考標準仍在研擬中,預計最快下半年就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