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委由華南銀行統籌主辦新臺幣11億元聯貸案,於108年4月2日由華南銀行董事長吳當傑與新光國際租賃董事長吳東昇及七家參貸銀行代表共同簽署聯貸合約。
此次聯貸案由華南銀行統籌主辦,國泰世華銀行、台灣企銀、農業金庫共同主辦,其他參貸銀行團成員包括合作金庫、兆豐銀行及高雄銀行。
新光國際租賃成立於民國104年,係上市公司-新光合成纖維(股)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提供國內企業包括小客車租賃、產業設備等分期付款與租賃業務、應收帳款業務以及專案性業務等多元化之財務金融商品與服務,穩健耕耘國內企業客戶並拓展利基市場,自成立以來,已建立嚴謹的風險控管機制,業務規模與營收獲利均呈現倍數成長,經營績效表現優異。
新光國際租賃以最精實的菁英團隊搭配與策略夥伴聯盟的靈活經營方式,在國內租賃市場漸露頭角,此案推出後獲得金融機構熱烈參與,短時間內即籌組募集完成,顯見聯貸銀行團除對新光國際租賃優異經營能力表示肯定與支持外,亦反映銀行團對公司未來發展具信心。
華南銀行迄今邁入第一百個年頭,也伴隨著走過台灣經濟發展歷程並扮演扶助工商,配合產業發展之推手角色,除提供企業投資設(擴)廠等資金需求外,亦在綠色金融、扶持中小企業、5+2新創重點產業發展、新南向國家台商授信等授信項目上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