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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林昱均、呂雪彗/台北報導

海外資金回台專法 財部尋求APG認同再推動

 據悉,財政部本周將和APG祕書處人員召開溝通會議,說明台商回台專法一定遵守洗錢防制規範,若簡報順利獲APG認同,立院最快可在本會期通過《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不過,法務部且戰且走,將先試探APG來台評鑑團祕書人員態度,也會分析利弊得失,在不影響評鑑結果前提下,向來台的祕書處人員溝通海外資金回台專法做法。

 財長蘇建榮日前指出,資金匯回專法不只是租稅的問題,應重視資金回來的去向,很多國家做租稅特赦後都會被要求到APG(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年會報告,因此期望能先和APG「溝通」後再推動。

 本周我國與APG評鑑團人員將舉行面對面會議,財政部盼由法務部和洗防辦「打頭陣」召開會前會,研議資金匯回專法KYC(了解客戶背景)嚴謹度、專戶管控程度,財政部則解釋租稅優惠目的及構想。

 不過,法務部高層相當謹慎,將先試探APG評鑑團祕書人員態度,若有意願再私下安排。知情人士說,台商資金回台,有人疑慮是否藉此管道洗錢,資金要放在專戶鎖幾年、如何流出去投資,都必須要有配套,盡到洗錢防制的責任和義務。

 財政部官員指出,我國不能重演印尼租稅特赦情況。印尼在2016年中通過《稅務赦免法》,提供海外資金「就地合法」,僅課稅4%~10%,若回國投資或為境內資產更享有優惠稅率2%~5%,最後共收回印尼盾136.5兆(約美金105億元)之海外資產。但印尼租稅特赦也因而引發APG關切、甚至啟動調查。因為印尼讓海外的「黑錢」統統就地合法,反而成為另類的洗錢管道。

 據悉,為消除APG疑慮、避免重蹈印尼的覆轍,我國海外資金回台專法先由金管會把關,讓資金匯入到特定信託專戶,在2年期限內將回台資金申請投資,享租稅優惠8~10%。不過,資誠(PwC)稅務法律營運長許祺昌認為,不少台商客戶的海外工廠長期以低技術製造業為主,毛利率早就只剩3%以下,優惠稅率須再減半才符合台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