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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6

深化政策溝通,解決核廢料處理的問題

 前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表示,「如果當選總統,不排除重啟核四」,被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批評說,「任何主張核四廠要再重建的候選人,不管競選什麼職位,都不應該讓他當選」。經濟部今年1月底提出的「新能源政策」,政策主軸仍然是「核電歸零」,但面臨「中電不北送」來自地方政府減煤、用電量大增的政治壓力,既不延役現有的核電機組,又要達成每年減少火力發電1%的目標,也使得工商企業界對於政府解決缺電的承諾感到憂心忡忡。

 事實上,無論是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或是2013年主張「核四公投」、2014年在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絕食的政治壓力下,宣布封存核四的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都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而以核能安全做為核電廠運轉的前提,向來都是國民黨從中央到地方行政首長們的政策共識。

 然而在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以來,民進黨政府並沒有改弦易轍,蔡英文總統的「2025非核家園」立場也沒有動搖,而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核廢料的處理」。今年1月就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月15日,於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的時候強調,「要找到存放核廢料的地方」,並希望國人知道,「要用電也要發電,要吃雞蛋,就必須清理雞屎」。馬英九前總統在3月10日的「2019民間能源會議」,就針對「沒有核電,就會缺電」的冷酷現實指出,「廢核國家已經大幅減少,核廢料的處理已經有解方」。

 回顧核廢料的處理問題,國民黨和民進黨都曾經跨越政黨藩籬,嘗試解決這個如今被行政院長蘇貞昌和馬英九前總統所提到的重大議題。從台電公司在1974年選定蘭嶼做為離島貯存核廢料的場所開始,在1986年發生車諾比核災的事件後,台灣於1988年則有史上第一次反核廢料的示威遊行。1990年以來的世界潮流趨勢也深刻的影響政策發展,在1991年國際社會禁止海拋核廢料之後,台電在1996年承諾在2002年遷出蘭嶼。台電在2002年於台北縣興建核二廠的第三座低階核廢料的貯存倉庫,以及同年核廢料遷出蘭嶼的諾言跳票,都引爆兩地居民的抗爭浪潮。

 處理核廢料的核心問題在於貯存地點,經濟部在2004年成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評選小組」,2008年公告的可能場址包括台東達仁、屏東牡丹、澎湖望安。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經濟部2012年則公告台東達仁和金門烏坵是候選的場址,但是台東和金門縣政府都表明不會辦理公投。2013年有高達12萬人參加「反核大遊行」創下歷史新高,當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畫面就是主婦聯盟「用愛發電(大隊)」的布條標語。儘管那時候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啟動「民間與官方核廢處置協商平台」,在2010年開工興建的核一乾式貯存設施,測試的結果最終也沒有在2013年取得新北市政府的「水保合格證書」。

 從核四廠在1999年正式動工興建,到2014年封存核四,以及2016年蔡總統的「2025非核家園」,在歷史的脈絡裡,核能既是政治問題,也是經濟問題,更是民生與健康的問題。依據3月4日經濟部最新公布「燃氣50%,綠能20%,燃煤27%,核能、燃油、抽蓄水力各1%」的新能源配比,應不應該讓核能維持至少10%以上的穩定供電能量,回應工商界的呼籲,「以備不時之需」,值得蔡政府的深思。

 雖然不同的政黨有其不同的意識型態與政策價值,但在「協力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的時代,政府的施政必須更重視的是反映直接民意的「以核養綠」公民投票結果,以及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政策溝通。美國的公共政策學者Nabatchi早在2012年就強調,政策制定要從單向溝通的「告知」和介於單向與雙向溝通的「諮詢」、演進到雙向溝通的「參與」,乃至於政府要和利害關係個人團體共同「協力」,一方面研擬出政策的替代方案,另一方面則在過程當中,進一步確認在地民眾對於解決方案的政策偏好。而所謂「協力」型的「審議式溝通」,其最終的權力下放與決策分享應該是「賦權/授能」(empowerment)。

 回頭檢視日本政府在2011年關閉的52個核電機組,目前已經決定不再廢核,而且這幾年陸續也有10個核電機組恢復運轉,而且規劃要在2030年之前,將核電占供電量的配比提高到20%至22%之間。「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隨著核能科技的進步,基於核能安全的核電,既能為空污問題解套,也和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的政策並不衝突。政府必須尊重去年已經通過「以核養綠」公投的民意,也必須正視企業界對於「不缺電」、以及全體國人對於「乾淨能源」的期盼,「新能源政策」的重新思考,此其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