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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彭媁琳、呂雪彗/台北報導

政院提修法 簽和平協議需公投

 陸委會將於本會期推動《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規模修法,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18日表示,修法目標包括進行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等政治議題的協議之前需進行公投,且將明訂條件與門檻。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對四項重要議題進行修法,包含進行兩岸和平協議前的公投條件與門檻、退離職公務員赴陸管制期間最短3年、大陸居住證申報機制與限制參選公職、調整陸資未經許可來台投資行為加重罰款額度。

 在兩岸和平協議的議題上,Kolas指出,兩岸簽署任何政治議題協議之前,協議內容必須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協議內容必須尊重台灣民意,也必須經過公投程序,獲得大部分人民的支持。因此陸委會將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明訂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前需舉行公投,並訂定條件與門檻。這項法案陸委會正要展開研擬,提政院版送立法院審議。

 據了解,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近期拋出國民黨重返執政就要洽簽兩岸和平協議議題引發綠營關注,繼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上周五在總質詢時呼籲修法增加兩岸簽署協議門檻外,18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上,立委也主張將針對兩岸簽署政治性協議應研擬公投程序,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會帶研議如何訂定。

 此外,對居住證管制,將要求需事先向戶政機關申報外,並限制領居住證者參選機敏公職的權利,包括不得登記為民選公職候選人,或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如縣市長、立委等;擔任外交、國防機構人員調查局人員及國安局、軍事官、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師等,也都會受到限制,若事後選擇放棄,需滿一定年限才會解除參選權等管制。

 在保障台灣科技技術不外流的部分,Kolas指出,營業秘密法修正案目前仍在立院經濟委員會等待協商,增訂檢察官得核發偵查內容保密令,以保障高科技產業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修正案,也是因應在美中貿易戰下,振興台灣經濟非常重要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