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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彭媁琳/台北報導

全力攬才 僑外生畢業 可延長留台1年

 內政部昨(1)日通過,延長外國人來台結束工作、就學後,可以申請延長居留到1年,以利優秀人才留在台灣,提升我國競爭力。另外,內政部也將開放具外交、文化、體育等專長役男,可以申請服替代役,以延續專長訓練。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讓來台投資、工作,以及留學的僑外生,在工作結束或畢業後,可以申請延長居留,從現在的6個月提高到1年。

內政部指出,來台就學且畢業的僑外生,獲得我國教育資源栽培,對我國文化、語言、生活環境有一定程度了解,應優先延攬在台工作。日前行政院已經將放寬僑外生畢業後,在台申請延期居留從6個月延長為1年,納入攬才7大策略中。

未來僑外生畢業後可以申請居留6個月,若有尋職或正在辦理工作許可者,以再申請延長1次,總延長期間1年。而為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台工作,將放寬來台投資或工作的外國專業人士,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申請延長居留次數為2次,總延長居留時間為1年。

另外,內政部長徐國勇也宣布,將配合兵役政策,開放外交、體育、文化(含電競、圍棋)等專長的役男可以申請服替代役,以免中斷專業練習。

今年起規劃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轉服替代役,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除因家庭或宗教因素可申請服替代役外,其餘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估計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服替代役人數,包括研發替代役2,000人、警察役1,750人、消防役1,750人、社會役2,400人,並保留公共行政役(外交、文化、體育、原民部落)100人。

內政部也通過「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修正草案,縣(市)人口未滿20萬者,其一級機關單位編制員額達10人以上,可設置副主管或副首長。同時適度放寬離島縣政府一級機關單位副局處長設置標準,協助離島縣政府留才、攬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