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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政府對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不可含混其詞

─明辨被動比照與主動宣告的差別

 日前美國政府宣布台灣已在世貿組織(WTO)承諾,在未來的談判中將不再爭取開發中國家所享有的特殊與差別待遇,消息傳回國內,輿論嘩然,立法院旋邀相關部會專案報告,然而詢答之間許多疑義仍未得解,以致當日九項臨時提案全保留。

 這些疑義是什麼?何以專案報告仍未能釐清各方的提問?其實,問題的根本就在於台灣昔日是否宣告過自己是已開發國家?為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得自1990年申請入會談起,我們的入會申請於兩年後獲得受理,展開為期十年的入會談判,而與此同時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WTO的前身,WTO於1995年成立)的烏拉圭回合談判已近尾聲,台灣既然要入會,自然得適用烏拉圭回合所達成的協議。

 GATT為改正戰後各國的保護主義思想,自1947年由美、英等國推動多邊貿易談判,以促進各國關稅調降及市場開放,其間歷經日內瓦回合、東京回合及烏拉圭回合等八個回合談判,然而,開發中國家對市場開放一向有疑慮,為讓更多國家參與自由化的行列,GATT允許開發中國家可以享有特殊與差別待遇,意即開發中國家的關稅降幅可以小一些,市場開放期程可以長一些,是以到了1990年代初烏拉圭回合談判時,已有逾百個國家參與。

 已開發、開發中國家的待遇差在哪裡?舉例來說,依烏拉圭回合談判的決議,已開發國家必須參與「零對零方案」,廢除農機、啤酒、營建設備、傢俱、醫療器材、紙、藥品及烈酒的關稅,此外還得參加「化學品一致性方案」,大幅調降關稅。至於農產品關稅調降幅度,開發中國家十年調降24%,但已開發十年要調降36%。

 顯而易見的,這裡的已開發、開發中國家身份與自由化的速度有關,而已開發、開發中身份的認定,在世貿組織(WTO/GATT)係採自我宣告,我國1990年申請入會原以「開發中國家」身份參與,但被美國要求比照「已開發國家」,我國是被動比照,而非主動宣告。WTO於2001年底通過我入會案,次年元旦我正式成為會員,而與此同時WTO啟動了杜哈回合談判,為讓業界獲得更長的調適期,避免受到自由化過猛的衝擊,我國依舊自我宣告為「開發中國家」,當然又有國家反對,要求我國比照已開發國家。杜哈回合已談了十七年,由於美、歐在農產品出口補貼問題上始終未獲共識,迄今未能完成談判,我國被要求比照已開發國家一事,幸而未有實質影響。

 然而,月前WTO舉行台灣貿易政策檢討會議時,我國竟主動宣布:「在WTO未來回合談判,我國將不要求開發中國家的特殊及差別待遇」。請注意,這不是被動比照,而是主動宣告,這是我國自1990年申請入會以來首度主動表達。

 須知,被動比照與主動宣告是兩件事,過去儘管我國比照已開發國家,但並非已開發國家,仍可在若干議題爭取較長調適期,但月前這個主動宣告是身份的改變,讓我國在法理上失去爭取緩衝期的籌碼。

 雖然,杜哈回合目前沒什麼進展,這個宣告沒有立即的壓力,但身為已開發國家,日後勢必要對國際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而一旦杜哈回合出現曙光,甚至接下去又有第十回合、第十一回合談判,台灣能承受這樣的自由化壓力嗎?各業能承受這樣的衝擊嗎?明乎此,便可明白何以韓國、新加坡人均所得遠在我國之上,卻不願貿然承諾「已開發國家」的原因。

 我們要再次強調,昔日我入會談判被迫比照已開發國家,與今日在日內瓦主動宣告已開發國家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然而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時,經濟部長沈榮津與立委詢答了一個上午,並未指出兩者的不同,只是輕描淡寫的表示:「2002年已宣示了一次,今天只是再宣示一次,這樣的宣示可以向國際社會表達我國貿易自由化的決心。」

 沈部長的論述與事實是有出入的,當日連民進黨立委都憂心的指出,這樣的決策過程讓人想到昔日兩岸服貿協定所引起的太陽花學運,立委並詢問做這個決定之前有沒有找產業界、農民溝通?與會官員坦承只有跨部會評估,未來談判前一定會找業界溝通。然而,本次如此關鍵的決策竟未諮詢業界、農民,待大勢已定來日談判前再徵詢業界看法,豈非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更遺憾的是,政府在日內瓦宣告前的評估如此輕忽,而如今被美國政府公開後又含混其詞,在立法院又把昔日「被動比照」與今日「主動宣告」混為一談,以致外界愈聽愈模糊,完全不知所云。我們不禁要問:這是一個昔日口口聲聲強調公開、透明的執政團隊該有的態度嗎?

 我們呼籲執政當局將這件事的原委公開說明清楚,以讓各界明白本次主動自我宣告的原因,並讓國人知道經此一宣告後,台灣近期及未來可能承擔的風險。另外,也應儘速與業界、農民就我國此一身份變化所可能面臨的衝擊交換意見,若再等閒視之,含混其詞,待來日恐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