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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金併先發名單 五金控入列

符合「非合意併購」條件: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台新金

 金金併元大、永豐從先發名單被剔除。金管會11日指出,目前符合「非合意併購」條件的金控有五家,包括富邦金、中信金、國泰金、玉山金、台新金,元大金因為獲利未達標、永豐金因獲利與公司治理未達標而被劃出名單外,而非金控下銀行合規的只有上海商銀。此次法規預告60天,預計最快2018年12月就可開始申請啟動併購。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此次公布的「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可提供友善的併購法規環境,內容包括提供先參股合作再整併的機會,首次取得金融機構之持股比率,從原本規定25%大幅降至10%;併購方式須採「公開收購」,且須在三年內完成。

 另外,也規定「金金併」一次以一家為限,在完成整併第一家金融機構前,不得併購另一家。

 至於台新金控列在名單之內,但目前台新金控持股彰銀算是「還沒併完」狀態,台新金可以再併其他金融機構嗎?莊琇媛表示,會「個案認定」。

 金控或銀行啟動「非合意併購」,必須符合四條件:

 一是資本充實,設算以資本計提原則所計算取得控制性持股後之資本適足率超過法定標準,且雙重槓桿比率(金融控股公司)或投資限額(銀行)未超過法定上限。

 二是經營能力佳,最近三個年度均無累積虧損,且最近三個年度合併報表稅前ROE及ROA平均數均不低於同業前2/3水準。

 第三是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申請人於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不含辦事處),且其中一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五年(申請人為金控者,以旗下子公司之合計營業據點計算)。

 第四是企業社會責任良好,最近三個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均屬前35%,並能提出深耕社會責任具體事蹟,例如積極參與社會或公益活動、消費者保護、勞資關係與員工福利、環境永續、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等事項有具體良好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