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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彭媁琳/台北報導

歐洲商會建言:盼外僑可享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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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商會與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等官員,舉行了4小時的年度建議書諮商會議。圖/歐洲商會提供

 歐洲商會昨(28)日指出,與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等官員,舉行4小時年度建議書諮商會議。歐商認同勞基法修正案的調整,但希望未來在外僑居留證、電動車購車優惠等項目,獲得與本國國民相同待遇。

 歐洲商會副理事長胡日新與陳美伶共同主持會議,雙方針對2018年歐洲商會建議書中提出的多項議題,進行長達4小時討論。包括國發會、農委會、金管會、經濟部、法務部等單位,均派官員出席。

 歐洲商會成員認為,今年實施的勞基法修正案許多內容,與歐洲商會建議一致,人力資源委員會提出的多項問題都獲得改善,例如員工加班費應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最高加班時數增加到每月不得超過54小時,或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等、放寬一例一休等。

 生活品質委員會也認同我國推動攬才專法,及修正健保法後,外國專業人士子女無需等待6個月,即有資格加入全民健保,而持有外僑居留證人士的新生子女,一出生就能享有健保。

 但歐商認為,外僑居留證和我國身分證的編碼未能統一,使得持有外僑居留證者無法享有網路商務等服務,且有多項案例顯示,持外僑居留證者和我國公民適用一樣的法律和稅率,卻未能享有和我國國民相同的待遇,例如不能享有購買電動車優惠,高齡者也不能享有高鐵票價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