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軍在太平洋島嶼群設有不少的軍需補給站,美軍為與島嶼上的居民維持友好關係,會將多餘的物資,像是巧克力、罐頭食品等分送給島上居民。
戰爭結束後,美軍從島上撤離後,島上居民就再也吃不到巧克力、罐頭食品了,島上居民為了能再吃到巧克力、罐頭食品,就開始回想他們是如何吃到那些食品的?
他們想到每當有飛機到來後,就會有巧克力等可吃,而飛機到來前,都會有人在「有兩道石頭(飛機跑道)」的前面揮舞旗子,於是他們也如法炮製,但是,不管他們怎麼揮舞著旗子,飛機都不來...。
於是,他們開始想是不是石頭擺得不對?還是旗子大小不對?或者是揮的方式不對...。
島上居民的行為,在人類科學上是有專有名詞,講述的是只看到(學到)事情表象,沒有看到(學到)事情的內涵與本質。
為什麼會提到二戰時島上居民的故事?因為國內創業的創投、新創業者直指政府的很多政策、作為,就像是島上居民的行為,而島上居民的故事,「就很像是台灣政府會做的事。」
那裡像?他們說,政府以為圈個地,提個名為「亞洲.矽谷」的政策,就會出現臉書、就會出現谷歌。還有,美國很多從車庫起家創業的成功案例,因此以為弄個「車庫」,就能出現獨角獸,其實,忘了真正重要的是創新的文化與精神。
在矽谷,他們說,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是不關燈的,24小時燈火通明,所有人都是「愛什麼時候來上班,就什麼時候來上班,想什麼時候下班,就什麼時候下班。」在台灣,這樣的公司恐怕會不是被《勞基法》給整死,就是被告倒了。
這是事實,自《勞基法》修法後,要求各行各業必須7休1,同時,強制要求要有「出勤表」後,一家原本出勤時間非常自由,有人半夜來上班,有人清晨才下班,只要該出版的書都能按時出版,公司老闆根本不會去管員工何時出勤、何時下工,或是規定每日工作時數。
結果,這家公司就因為沒有員工的詳細出勤表,也沒有上、下班的時間,而被勞動部罰。於是,這家公司開始了出勤表,有了上、下班時間,員工再也不能「自由」的愛什麼時候或是想什麼時候上、下班了...。
「什麼年代了,還上、下班時間?我們只有上、下線時間!」對創投、新創業者來講,上了「線」(打開電腦、網路連線),就是上班,下了線,就是下班,用過時的要「出勤表」、「上、下班」的概念,他們質疑,怎麼可能在台灣培養得出「獨角獸」?「獨角獸」在台灣,就算不被《勞基法》給告死,也會被活活搞到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