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Facebook)爆發用戶個資遭濫用,估計約有5,000萬人受影響,勤業眾信風險管理副總林彥良指出,近年數位空間的隱私保護與資安法規發生革命性翻新,本次事件也牽涉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可被視為敲醒數位時代隱私與資安保護浪潮的又一響鐘,企業應引以為戒。
林彥良表示,企業檢視個資保護作為有三大關鍵,第一是定期檢視隱私保護機制,包括公開透明的告知與明確的同意,且定期實施資料外洩應變演練等作業;再者,應落實委外安全管理,例如盡職調查、合約安全要求、資料安全管理、定期安全評估與現場實地稽核等。
最後,企業必須全面落實預設隱私保護,將預設隱私嵌入業務營運流程,並定期或於業務流程、資訊系統發生重大變更時,實施隱私衝擊評估,確保隱私保護機制持續有效,以落實數位時代隱私與資安保護。
安侯建業數位安全服務負責人謝昀澤表示,5月歐盟新版GDPR(個資法)上路後,若「臉書事件」重演,所面臨的罰鍰恐將達全球營業額4%以上。謝昀澤指出,此一事件並非駭客入侵竊取個資的傳統資安事故,而是社群網路服務因營業模式或協作廠商的管理疏失與不當利用,所導致的「侵害用戶隱私權」事件。
此類事件檢討的關鍵重點並不在企業的防毒、防駭,謝昀澤認為,重要的是,這些新科技媒體產業能否修正隱私保護的重大瑕疵與缺陷流程,並升級成能兼顧隱私保護的產品或服務,這項轉型能否成功,也攸關其他類似臉書的互聯網大帝國,能否持續壯大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