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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蔡惠芳/台北報導

永春都更起死回生 年前復工

 延宕長達18年、停工6個月的台北市永春都更案,終於起死回生。昨(6)日下午獲得台北市政府核發新的建造執照,農曆年前可望全面復工。同意戶自救會說,這是「新年最好的禮物!」

 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董事長黃呈琮也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永春案等了18年,經過半年的爭議和延宕,終於獲得新的建照,為了讓都更地主早日回家,永春案預計將在2月13日早上10點30分,在工地現場舉辦全面復工典禮。

 黃呈琮表示,感謝市府積極協助住戶重返家園,接下來永春案復工後,將興建為1棟21樓、地下6層,以及2棟14樓高、地下6層的住宅大樓。如果後續沒有出現不同意戶的變數,施工一切順利,永春都更案預計在2020年3月完工,邀請地主們交屋,早日搬回新家。

 台北市都更處指出,永春都更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去(106)年7月20日判決,使該案依都更條例由都發局核發的建造執照失效,而暫停施工;隨後經市長柯文哲指示由副市長林欽榮組成跨局處專案小組,積極協助永春都更案的推動,歷經4個月都更處即完成都更審議法定程序,於107年1月25日核定公告實施,建管處隨即於2月6日重新核發建造執照,展現市府重視永春都更案與積極推動都市更新的決心。

 都更處表示,永春都更案的權變計畫變更案,去年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後,建管處旋即針對依該權利變換計畫所核發的建照是否有效,進行研析,並邀集相關局處召開多次會議。

 因應高等行政法院撤銷權變計畫,及考量工地正進行地下開挖且緊鄰捷運地下段路線,在專業技師公會建議下,經建管處確認鄰近捷運線四支鋼柱灌漿完成地下結構穩定後,於1月30日正式撤銷該案建照的行政處分,回復到複審申請階段,並勒令停工。

 經申請人補足第二次權變計畫核定函、及相關書圖文件後,建管處在2月6日重新核發建造執照。

 對於市府推動永春都更案、履行當初6個月內走完程序並核發建照的效率,永春都更案同意戶自救會認為,這無異是一個「新年最好的禮物!」

 不過,不同意戶是否會有行政訴訟,讓全案再度出現變數,仍要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