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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邱琮皓/台北報導

中科二林園區環評 補件再審

 被曾列為愛台12建設之一的中科第四期(二林園區)計畫,昨(2)日進行二階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在環評委員質疑空汙抵換原則、水再生利用控管等堅持下,決議開發單位補件後再審。

 國發會在2008年將中科四期選定在彰化二林,2009年送至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雖引發環保與徵收爭議,在當年10月仍有條件通過環評,但遭反對開發的居民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2年底撤銷開發許可,2014年又遭撤銷處分發回重審,同年的環評大會上,科技部與中科都願意進入二階環評,從去年又展開範疇界定程序。

 昨會議開始前,有支持居民北上聲援。彰化縣二林地區發展工業區促進會認為,在台糖土地上開發二林園區可以解決「缺地」問題,預估通過之後,可以提供在地2.5萬個工作機會、讓年輕人能返鄉工作。但在會議上,有環評委員認為當地已經有彰濱、福興工業區及麥寮六輕,如果再加上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恐致居民健康產生隱憂。另有委員質疑,中科打算用廢水處理後的再生水洗掃街道來抵換空汙排放,抵換原則是否合理?運用再生水是否會造成重金屬等水質或空氣汙染都還需要明確說明。閉門會議討論後,環評委員決議開發單位補件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