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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6于國欽/台北報導

歐盟反傾銷調查規章修正 台灣沒影響大陸喘口氣

 國貿局昨(5)日表示,歐盟已通過反傾銷調查規章修正案,未來歐盟不再以「非市場經濟國家清單」來指導對大陸、越南等國的反傾銷調查,然而這並不意味大陸已取得市場經濟地位,對大陸出口會帶來多大的紓緩作用,仍待觀察。

 國貿局副局長徐大衛表示,這項修正對台灣沒有影響,但對大陸可能會緩和一點,但影響程度多大,仍待日後看一些判例,才會清楚。

 大陸、越南等共產主義國家所生產的商品價格偏低,一直被美、歐認為不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因此長期被列入「非市場經濟國家清單」,循特別方式(以他國產、銷成本)計算「正常價格」,這個特別特遇導致其反傾銷成案率偏高,且最終裁定的傾銷稅率也較高。

 大陸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原定於2016年可取得市場經濟地位,揮別歧視待遇,但直到去年美、歐仍未履行承諾,直至今年10月3日,歐盟才通過該項修正案。

 國貿局官員表示,這項修正案乍看,好像大陸等國已脫離「非市場經濟國家清單」,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實際上並非如此。

 因為,歐盟又新訂一些標準來判定出口國的產業是否存在市場扭曲,倘經檢視發現受調國(反傾銷調查)有市場扭曲情形,歐盟仍將參照其他國家的產、銷成本來計算其「正常價格」。

 參考指標包括:出口國國家政策對該產業部門的影響、國營企業於該產業部門的占有率等。

 簡單講,歐盟本次修法是打破市場經濟或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分野,改以建立市場扭曲標準來計算反傾銷調查的「正常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