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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吳天文■出版業

崎嶇的平權之路

西蒙波娃在第二性一書中說道:「當我們還在子宮裡的時候是沒有性別之分,但是一出生後,因為性器不同,我們被社會歸類出『以外在性徵』所以要扮演的社會角色。」社會上有少部分的人必須強迫自己達成父母、普世價值的期待。

 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己是社會邊緣人的時候是在12/10這天,這天在凱道上集結了超過25萬的人權群,不為別的,他們只求享有一般人一樣的權力─「愛」。至今,我才發現,我沒有的權力。我的愛需要受到社會批判、宗教汙名、並且與毒品、轟趴與愛滋掛在一起。每每翻開報章雜誌,這些聳動的標題無一不提到同志,不斷地消費同性戀者、扭曲事實。

 同志受迫潛伏在這個社會底下,像是鬼魂,只有在別人看不見的夜晚才敢走出來做回真正的自己。然而,有多少的年輕生命遭社會偏差價值觀扼殺而殞落?!從早期屏東的玫瑰少年事件一直到最近畢安生自殺,到底還要有多少人犧牲才能喚醒社會對於平權的關注?到底還要花多久的時間,才能讓這些躲在社會底下潛伏的人能夠光明正大、抬頭挺胸的走上街?

 在號稱最自由民主的國家台灣,12/10的活動無疑打了台灣一記最響亮的耳光,居然還有少數弱勢需要為了最基本的權力而上街抗議。對台灣來說,享受權力的是多數、濫用權力的也是多數,少數人能期望的到底還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