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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7呂雪彗/台北報導

公股董事選派 建議採專任

 行政院昨(26)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會議,同意財政部所提四點改革措施,包括增訂公股事業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及時掌握重大事件等。督導小組則建議未來公股董事選派應強化,考慮採專任的可能性,不要由公務員兼任卻負擔沉重責任,以強化董事會功能。

 行政院昨天召開第6次督導小組會議,會中確定9月29日立院召開祕密會議,督導小組認同金管會將相關資料於秘密會議中提出外,並要求金管會應責成兆豐銀行持續清查資料,若有發現類似之可疑交易情況,後續亦應配合立法院以秘密會議方式提供。

 督導小組也確認,目前兆豐銀行及金管會對各項資料取得與掌握,除部分原始資料尚須於近期向海外分行取得外,其餘資料目前取得並無困難,檢調基於辦案需要向兩單位調取相關資料,也無問題。

 財政部昨在會中提出,透過公股事業督管機制改革、強化對公股行庫的管理,防止類似兆豐銀事件的再度發生,督導小組原則同意。

 財政部會中提出「公股股權管理督管機制與強化內稽內控法遵」改革措施報告,指近期將研擬修正財政部派任管理要點,增訂公股事業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及時掌握相關重大事件;督導公股代表善盡職責,並及時檢討公股代表適任性;研擬強化提升董事會功能,尤其明訂海外分行須向董事會陳報事項,避免內稽流於形式,並督責公股事業增進海外從業人員訓練,強化涉外事務處理能力等。

 督導小組除肯定外,建議公股董事報告機制,究竟要報告國庫署長、督導政次或部長,應明確建立,以釐清責任歸屬,落實通報機制;小組委員並建議,未來應思考公股董事選派採專任可行性,以免都是公務員兼任,卻得負擔重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