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160102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史上最烏龍的國賠!銷毀7貨櫃香菇 全民賠2,506萬

 人民權益受侵犯,聲請國家賠償案迄去(104)年12月25日共23件、計賠7,454萬餘元,國防部賠償金額和件數都最高,單一案件以財政部賠7個貨櫃香菇2,506萬元最多。

 法務部國家賠償案件統計指出,國防部賠償10件,有9件是部隊官兵在營區被軍用車撞死,或在演訓時受傷,其中最大單筆賠償是震憾社會的洪仲丘不當管教致死案,軍方與洪家屬協議賠償1,000萬元,其次楊姓士兵在演習時車禍頸椎骨折頭部以下癱瘓,獲賠796萬元。

 賠償案件次高是交通部,其中3件是號誌燈不當、道路設計不良和施工時未擺放警告標誌導致用路人車禍。另1件是下雨天乘客在板橋站南二門因地板溼滑跌倒受傷,法院認定台鐵管理不當判賠17萬餘元。

 財政部雖然只賠償1件,卻是單筆國賠案件金額最高者。民國94年,乙億公司從韓國進口裝在7個貨櫃的4萬9,000公斤乾香菇到高雄港,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查驗,認定是大陸香菇,依兩岸貿易許可辦法規定,香菇不能進口,依法沒收香菇後交由屏東縣農會銷毀。

 乙億公司不甘損失,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官司打了10年,最高法院最後認定,海關在尚未完成沒收手續前就交給屏東縣農會銷毀,違反法定的沒收程序,高雄確有疏失,造成乙億公司損失,判決國賠1,743萬餘元,加計10年每年法定5%利息共2,506萬餘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