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搬運車向來為國內各大蔬果集散市場的重要搬運工具,然不論款式大小總是因市場空間有限,對燃油搬運車的使用確實在空汙方面對所有從業人員長久傷害,因此近幾年電動搬運車也逐漸受到各集散市場的重視,並由環保署專案評估補助相關作業,只不過今年中卻朝配置鋰電池的電動搬運車才能補助做規畫,這將嚴重影響電動搬運車的整體發展與業者更換意願,應該朝鉛酸電池與鋰電池共進的方式規畫才能創造大規模的更換風潮。
近年來在環保署的推動下已開始有電動三輪搬運車更換案列出現,當中以西螺果菜市場原有的柴油搬運車最具汙染與更換的急迫性,因此去年即開始在西螺果菜市場推動新購或舊車改裝成電動車的補助,而且電池採租賃方式,免擔心後續換購電池的龐大費用。
然而今年環保署卻開始規畫電動搬運車要配置鋰電池才能補助頗耐人尋味,因為以環保署的角色只要將燃油搬運車更換成電動搬運車即可,用什麼電池並不是重點,但是這樣的規畫對於全台灣剛開始萌芽的電動搬運車風潮將有很大的影響,主要為鋰電池組現階段價格仍高昂,就算第一套有補助,然兩三年後更換第二套的價格將會讓使用者罵翻了,並且產生負面效應,將影響後續電動搬運車的整體發展,再者鋰電池現階段仍有其充放電的危險因子存在,如以西螺果菜市場現有的規格72V150A的鋰電池組而言,一旦發生充放電災害將無法預估其傷害程度,畢竟這樣的風險確實存在。
如若一定要補助鋰電池的電動搬運車則建議採電池租賃較為可行,一方面減少第二套電池組更換的負面效應之外,以損壞賠償的角度要求攤商在充放電時必須更小心謹慎,還有充放電環境建置一體化等,進而增加整體充放電掌握度,如此才能儘量避免充放電的災害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