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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事後稽核奏效 電子廠逃稅挨罰

進口零件高價低報躲避關稅及營業稅,遭海關補稅帶罰近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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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把關機制

 高達8成的進口報單在通關時可免審免驗,容易產生逃稅漏洞,財政部關務署昨(16)日表示,近期採取強化事後稽核的查驗工作,成功查獲北部電子大廠進口半導體精密零件時,利用高價低報規避關稅及營業稅,被海關補稅帶罰近500萬元,反而得不償失。

 關務署副署長莊水吉表示,海關自民國91年起啟動事後稽核制度,在通關便捷化、查驗比率低於1成的今日,事後稽核制度更具重要性。

 莊水吉說,關務署近期推動改進海關的事後稽核制度,除儘快建置價格資料庫之外,也將針對不同產業別加強年度選案查核,同時著重培育人才,以強化事後稽核人力的配置,呼籲進出口業者應誠實報繳關稅及營業稅,以免被補稅帶罰。

 海關近期查核台北關進口貨物報關案件,發現北部地區某電子大廠,進口半導體製程機台的精密零件時,多次將有稅率的進口貨品申報為「零稅率」,而即使是有申報進口關稅的貨品,其進口完稅價格也顯有錯誤,引發海關進一步追查。

 海關官員指出,經過事後的稽核調查,發現這間公司多筆進口報單,都以「預估發票」報關,而且實付金額與報關金額相差高達10至20倍之多,卻未向海關繳納保證金及申請更正。

 關務署表示,依據關稅法規定,回溯該公司過去5年的報關資料重新查核,並核定其必須補繳關稅及營業稅,並按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按所漏稅額處以2至5倍罰鍰,補稅帶罰共計500萬餘元。

 海關官員指出,未來將持續改進現行事後稽核制度,並比照賦稅署的選案查核機制,針對容易產生高價低報的業別,例如水產品等進出口貨品,加強年度選案查核,以防堵逃稅漏洞。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依據進出口報關貨品的事後稽核制度,海關通知廠商須進行調查後,依法在2年內均可啟動調查行動,如果發現不法情事,更將回溯前5年的申報案件加強查核,呼籲進出口業者應誠實報繳稅,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