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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黃台中

祭夏月電價 經部盼節約用電

 為公平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期間供電成本之差異,促使民眾節約用電,經濟部參考各國電力公司的季節電價經驗,實施季節電價制度,透過以價制量的措施抑低夏月用電,呼籲國人共同支持節能減碳的政策。

 台電公司在「電價費率審議會」會議中決議,104年上半年電價應較現行電價下降7.34%,按新電價公式計算後的每度平均電價為2.8852元/度。經濟部能源局指出,本次將夏月及非夏月的電價採同步調降,用戶如果在夏月(6~10月)的用電度數和去年一樣,電費支出一定低於去年。

 經濟部強調,夏月電價只適用於全年用電尖峰的6~9月,10月以後又恢復為非夏月電價,其中由非夏月進入夏月(或由夏月進入非夏月),非屬電價調漲(或調降),僅是例行依季節不同,反映不同供電成本之正常收費標準。我國季節電價制度實施迄今,抑低夏月平均負載之效益達400萬瓩以上,對於91年以後未實施分區輪流停電亦有實質助益。若無實施季節電價制度,我國夏季尖峰用電將更為吃緊。

 能源局強調,我國是能源進口國家,必需採取所有可行措施來降低用電高峰,因此夏月電價也是一種節能減碳的措施,目前日本、韓國、法國、南非及美國各電力公司均持續實施季節電價,除合理反映成本,提升電力使用效率,也能引導民眾節約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