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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職災險變革 4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

費率擬提高至不逾0.3%,雇主全額負擔,千萬勞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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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立法重點

為落實勞工職業災害完整保障,行政院會昨(30)日通過,職業災害保險決單獨抽離立法,大大增加資淺勞工保障,且職災保險擴大4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受保障對象有1,002萬人受惠。

未來費率擬從現行0.22%提高至不逾0.3%,全額企業主負擔,以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計,雇主每人每月多付30元。惟職災團體盼再調高費率至1%以上,費率及投保薪資上限將成立法院攻防焦點。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職災保險從勞保條例的一般事故保險抽離單獨立法。最大變革是4人以下企業強制納保,受保障範圍將從勞保條例的978萬人擴大至1,002萬人。

費率部分,依政院版規劃給付方式及範圍,勞保局初估將從現行平均0.22%提高至0.3%左右,由雇主全額負擔;而職災險投保薪資上限將從勞保的43,900元提高為57,800元,如此可涵蓋9成勞工的保障。

勞動部次長郭芳煜表示,以企業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計算,增加負擔不到30元,對雇主負擔影響不大。中華人力管理協會粗估雇主增成本負擔241億元,但勞動部對此數字保留。

國外職災險平均費率高達1%以上,官員說,職災團體訴求增加預防及重建經費提撥比例,從政院版年保費額度10-15%再提高,有的則訴求調高月投保薪資上限57,800元的門檻,以保障較高薪的人。

若費率到1%,同樣以3萬平均月投保薪資計,雇主每人每月將多支出273元,雇主負擔將加重。

職災法給付種類,共有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給付,與現行勞保條例最大不同是,職災失能及遺屬年金給付除以年資計算外,新增月投保薪資50%的選項,如此可大大提高對資淺勞工的保障。

官員說,過去對資淺勞工可能只有基礎年金四千元,但無力照顧生活,這次多增一選項,相當年資30年的保障。另傷病也大幅提高,給付二年,第一年給付至月投保薪資7成,第二年5成。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發生職災雇主需負無過失責任給付補償費,未來可以從繳交保險費抵充,大大減輕職災時負擔,是勞資雙贏的法案。保險費率含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2種,未來費率每3年調整一次,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公會,勞工自行負擔6成,政府負擔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