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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輕判! 高雄環保局:遺憾

 日月光楠梓K7廠污染後勁溪案,高雄地方法院昨(20)日判決4位被告緩刑,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認為,大企業污染環境案件,卻只獲得輕判,表示遺憾,凸顯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法,已刻不容緩。

 高雄環保局表示,就行政上,除勒令日月光公司K7廠含鎳製程停工之外,更援引行政罰法第18條的規定,裁罰日月光公司不法利得1.094億元,就是希望給予予日月光公司一個沉痛教訓。

 但是,高雄環保局說,刑事上,卻只罰了300萬元罰金,相關人等還獲得緩刑及無罪,與民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恐將無法遏止大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因此,環保局呼籲中央應儘速修法,遏止相關環境污染犯罪行為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