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控暫緩釋股台企銀,25日在立法院引起多位立委質疑,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調,主要是兆豐金未打算分批釋股,沒有遵守財政部開出的三大要求,可預見會替台企銀創造出第二大股東,即出現第二家彰化銀行的窘境,讓金管會未來監理上出現問題,所以金管會才出手協助財部。
曾銘宗強調,准許兆豐金暫緩釋出台企銀12%的股權符合法令規定,金管會也是依法行政。
曾銘宗也表示,若兆豐金若還想釋出台企銀,只要分批、不創造第二大股東,則金管會隨時可以核准,被問及為何兆豐金不乾脆併購台企銀,就可解決所有的爭議?曾銘宗說:「據我了解,是兆豐金自己不想併台企銀」,但兆豐金是公股行庫,未來相關策略或決定,也應尊重財政部的意思。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聽取金管會業務報告時,如立委林德福、曾巨威等都質疑,金管會二年前要求兆豐金一定要加速釋出台企銀股票,還開罰200萬元、限制兆豐金轉投資半年之久,但現在又允許兆豐金持有台企銀,認為這是對法律尊嚴的傷害。
曾銘宗則強調,當初財政部准許兆豐金釋出台企銀12%的股權,就有要求不能創造出第二大股東,必須維持股權的穩定,但兆豐金卻不打算逐步或分批釋股,即會替台企銀創造出第二大股東,屆時又出現像彰銀一樣,公股、民股「不上不下、不左不右」的困境,也會造成金管會後續金融監理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