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前副總謝青良代操勞退、勞保等政府基金,卻涉嫌炒作盈正豫順(3628)股坑殺政府基金1億4,576萬元案,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韻如昨日依違反刑法背信罪將謝青良提起公訴。
謝青良另被控涉嫌內線交易罪部分,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盈正豫順公司內部人,在謝青良擔任政府基金經理人進行操盤時,遭檢舉另涉內線交易等罪嫌部分,北檢指出,仍另案偵辦中。
99年9月30日股市收盤後,謝青良所受託管理的勞保五、勞保五A、勞保四、舊制勞退95一及國保一等政府基金六個全權委託帳戶投資盈正豫順股票均虧損達28%,須出具「個股損失達28%檢討報告」進行檢討,並應立即出售俾作停損。
不料同年10月1日,謝青良卻先將他個人持有盈正豫順股50張分別以每股346.5元至341.5元不等賣掉,獲利879萬元;此部分犯罪所得,在檢方偵辦時已從他的銀行帳戶中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