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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呂清郎、傅沁怡

請問陳主委 為何蔡能吳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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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忠、吳東亮推合併 命運大不同

金融機構合併,是一門學問,而且是門很深、很大的學問。從富邦金併北銀,和台新金要推動彰銀、台新合併,就可以看出,合併不是人人有功練,想要成功推動金融機構間的併購,雙方合不合意是其一,合不合主管機關的意更是關鍵。

為什麼說主管機關決定金融合併的生殺大權,道理很簡單,所有合併案,最後一關便是由金管會審查,至於審查原則為何,依官方說法,不外乎資產品質、財務結構、內稽內控,最後再加個「社會觀感」的大帽子。

問題是,金管會審理金融合併案,有原則、沒標準,上述指標包括財務結構在內,都是金管會怎麼認定就怎麼算,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台新金申請合併紐約人壽被退件導致破局,理由是台新金應增資,至於該增資多少算夠,金管會回答很妙:「台新金應該知道、案子送來再說」。

這次金管會就委外業務重罰台新金600萬元,也是如此。金管會的話很有玄機,在內控改善前,金融機構都知道不應該再送申請案;對照富邦金旗下運彩科技出包後,金管會對申請業務的說法卻是,如果已改善,沒有不能申請的問題。

金管會的話正著說、反著說,其間意義可是天差地遠,也難怪人家說官字兩個口,只要合主管機關的意,天下無難事,如果不合主管機關,則天下事無不難,但這麼一來,主管機關監理的標準究竟何在?

就以金管會多年來最常拿來「噹」台新金的財務標準來看,台新金當年大量舉債,資金主要都用在認股彰銀、打銷彰銀呆帳;反觀富邦金當年換股合併北銀,不僅沒拿出現金,北銀在與富邦銀合併後還減資以替富邦產增資。

一個是借錢替人家打扮女兒,一個是娶人家女兒還可以順便用嫁妝替自己整型,這樣看來,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豈不是天下第一笨;再提社會觀感,富邦金併北銀,到底是哪裡比台新金併彰銀來得好,金管會不妨直說。

金管會替金融合併建立規則無可厚非,監理金融機構也是盡本分,但重點在標準要透明且一致,不能因人設事。陳裕璋身為金管會主委,更應給外界明白的答案,為何蔡明忠的富邦併北銀,行,吳東亮的台新要推彰銀合併卻難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