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國際醫療,衛生署計畫第一階段至少在全島媒合一家「新設」國際醫療機構,理想地點在桃園航空城,以吸引國際旅客來台從事醫美、健檢、重症醫療。
官員說,第一階段只開放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設立,排除陸資。倘若地方政府有適合地點新建國際醫療機構,也可提出申設;現有醫療機構須經跨部會審核,前提是不能排擠國內醫療資源,不能使用健保,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媒合。
在立委要求下,衛生署、經建會將於週三(10日)舉行國際醫療聽證會,邀請國內數十家醫療院所,前署長楊志良等醫界學者專家討論,是否開放公司化勢必成為討論焦點,另開放專營國際醫療效益及潛在衝擊也將討論。
衛生署基於避免排擠國內醫療資源考量,原堅持只開放一家新設機構,且鎖定桃園航空城,希望國際醫療可併同SPA、養生療法、健康產品等同步進駐,促進觀光(美食養生、溫泉療法)、生技醫材及保險等產業群聚發展。
經建會則希望北中南各一家,最後共識是全島至少媒合一家新設國際醫療機構,地方若有其他合適地點也可提出劃設申請。官員說,「至少媒合一家」,未必是核發一張執照。
至於外籍醫事人員於示範區內執業,官員說,第一階段必須取得台灣執業證照,亦即依現行規定,針對九大地區的醫事人員予以學歷認證,必須考取台灣執照,經實習及格才能在台執業。第二階段立法,考慮針對取得特定國家醫師及醫事人員執照予以開放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