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23)日證實我方地檢署通緝的經濟犯陳由豪,已持有中國公民身分證,我方上周向大陸司法機關表達應遣返通緝犯陳由豪、朱安雄、曾正仁等指標性罪犯,但未獲陸方明確回應。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在該司成立後首度與媒體茶敘,報告推動兩岸與國際司法互助成績。
2009年6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來,我方請求遣返811件595人,陸方完成287件271人,另494件進行中;陸方請求遣返9人,我方完成7人,2人進行中。
陳文琪說,兩岸司法互助案件,平均每月約7、8件,可說十分密切。針對指標性通緝犯潛逃大陸遣返不力問題,她表示,在上周舉行的兩岸司法互助工作會報上,我方表達指標性人物的遣返,希望回歸法律與機制協商,並再度提出陸方應遣返陳由豪等通緝犯。陸方司法及公安機關代表,並未具體回復,僅表示再協商。
但據指出,陸方公安高幹私下表示,指標性人物的遣返考量,陸方有政治層面的想法,建議我方對陳由豪、朱安雄、曾正仁等重大經濟罪犯,從要求先行跨海解決在台對銀行或債權人的欠債表達誠意,再進一步協商遣返及應面對的司法問題。
其中,前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去年10月12日自大陸押解返台,就是一個成功案例。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去年現身中國大陸廈門,設宴舉辦同學會。陳由豪被多個檢察機關通緝,據了解,時效最晚的東鼎掏空案,將在民國105年到期,粗估他在台欠債約新台幣4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