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在校服務,時間與逾時處理授權教育部訂定,預估以每周服務5天,每天工作8小時為原則。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已著手修正教師請假規則,最快8、9月可以上路。
工會法修正後賦予教師有組工會權利,但對於教師待遇和工作時間並無明確規範,為使教師參與教學活動以外時間不致影響學生上課,行政院提出教師法修正案,規定教師依法享有權利也負有義務,基於維護學生的受教權,應該在一定的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條文,授權教師在校服務的一定時間與超過服務時間的處理方式,由教育部定之。不過專科以上老師在校服務時間,仍由各學校自行決定。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表示,目前朝修正教師請假規則的方式處理,大約以每周服務5天,每天工作8小時為原則,但個別學校因業務和課程安排需要,必須彈性處理部分,希望仍由學校來規範。
立委質疑像是老師提早到校作導護、陪同學生校外教學、家庭訪視、上課與備課等,能否算在到校時數中?教師到校應不應該打卡?陳國輝指出,這些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定,將做細部討論再決定,公務員也不需要人人都打卡,以自主管理來處理也可以,打卡雖非必要,但也是個可以思考的方向。
至於老師加班應領取加班費還是補休?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這必須與教師的寒暑假待遇併同考量,所有安排仍應以符合學生最佳學習效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