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逐漸轉熱,台北市規定營業場所室內冷氣溫度不能低於26度,將從5月1日起正式展開查核,容許誤差為0.5度,換言之,若室內溫度低於25.5度,勸導不改善,就可開罰1到5萬元。
市府指出,首波鎖定查核對象包括量販店、百貨公司、旅館、商辦大樓等用電大戶,但特殊營業場所,如媒體攝影棚、冰宮、旅館客房,還有用餐時段的餐廳等將排除在適用範圍外。
台北市長郝龍斌19日在北市府市政會議後宣布該項措施,他指出,從去年開始實施宣導的「工商節能自治條例」,在適度修正後,將從5月起正式開始執行並加強查核。
台北市是全國第1個實施工商節能自治條例的縣市,為了擔心工商界適應不良,在正式稽核前,還設置半年宣導期。台北市產業發展局表示,未來查核不符合規定的場所,將先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再視情節輕重,處以1到5萬元罰鍰。
郝龍斌指出,市府將鎖定市內700家用電大戶,加強查核,若業者節省1%用電量,就可省下相當於1.18萬戶家庭1年的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