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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3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為社會正義打官司

替農民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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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4期環評義務律師詹順貴(右圖),力挺台灣農民,積極實現社會應有的公平正義。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科4期環評義務律師詹順貴(右圖),力挺台灣農民,積極實現社會應有的公平正義。圖/本報資料照片

 當大部分的律師都為賺錢忙時,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詹順貴卻把一半的時間花在環保與公益;去年,更因為大埔農地徵收事件、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約用掉他三分之二的時間。

 詹順貴為中科三期農地被徵收的農民提供法律顧問,也是中科四期的義務律師;也是台灣唯二,從94年7月1日至96年4月,曾經擔任環評委員的律師。

 94年時,詹順貴擔任中科三期第1階段的環評委員,他是當時主張中科三期要進入第2階段環評的8位學者專家之一;也因此,中科三期才有機會在2010年1月21日打贏最高行政法院的官司,轟動社會。

 但後來,中科三期的大埔農地徵收,引發老農婦擔心失去農地而自殺,詹順貴痛心地指出,「政府是間接殺手,且不用償命」。

 「農地之於農民,就像工廠之於製造業」。

 詹順貴說,「社會應有公平正義存在,政府是對社會資源做合理的分配,照顧資源少的人,但實際運作上,政府卻把資源往財團挹注,把環境的使用權讓給財團,任財團破壞環境」。

 多年來,詹順貴參與中科徵地事件的環保運動,在幕後擔任農民的法律顧問,直到去年8月,中科三期通過第2階段環評,他才走到幕前當訴訟律師;同時,他也是中科四期的義務律師,自掏腰包為偏遠的農民打官司。

 律師的收入是依時間計費,但詹順貴熱中投入環保與公益,用於做商務法律的時間太少,收入大受影響,雖已在台北市工作20多年,仍然要租房子,但幸好他在台中縣還有一處自用住宅。

 若問詹順貴,是否因為淡泊名利,比較能夠知足常樂?他回答說,尚不知足,因為土地徵收條例、海岸法、國土計劃法、溼地法等,還未建置或未修正,如果法制健全,環保工作就順利許多,假設已有「海岸法」,國光石化根本連蓋都不能蓋。看來他還要長期奮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