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20101105記者張國仁、呂雪彗/台北報導

廉政署組織法草案盼優先審議

要公務員「四不貪」: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

 行政院昨天審查通過「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草案、「法務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並盼列為優先審議法案,以便使法務部在法案修正通過後,盡快成立廉政專責機關,設置法務部廉政署。

 法務部政風司長張秋源表示,廉政署未來將以「駐署檢察官機制」,直接指揮廉政官及司法警察偵辦貪瀆案件。

 馬英九總統上台以來,一直要求法務部加大防貪、反貪及肅貪效能,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各項反腐敗措施,建立清廉政府,並展現政府打擊貪腐決心,因此決定仿新加坡及香港等設立廉政專責機構。

 新加坡是在1952年成立貪污調查局、香港則在1973年成立廉政公署,致力於反貪工作,受到世界各國普遍肯定。法務部指出,他們推行廉政專責機關成功的元素是,採取治標(執法)、治本(防貪)及根除(教育)的三管齊下策略,使廉政工作在肅貪倡廉中展現佳績。

 外界質疑法務部設置廉政署,有與調查局廉政處疊床架屋之嫌,法務部官員表示,只有競爭的正面效果,沒有浪費國家人力、物力各方面防貪、肅貪及反貪的問題。廉政署未來的人力,是以目前政風司與法務部中部辦公室政風人員為主。

 張秋源指出,廉政署除將建立「駐署檢察官機制」外,另將成立「廉政審查會」,遴聘包括財經等專業領域及機關代表加入,提供廉政政策諮詢,並針對調查後存查列參未移送偵辦的情資,進行事後審查監督,促進廉政署公正超然行使職權,接受全民監督與檢驗。張秋源同時表示,廉政署將致力營造資訊公開、流程透明、內控嚴密的公務環境,找出機關作業流程的死角、盲點,及貪污陷阱加以防範,進而保護公務員免於貪瀆風險,達成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的「四不」目標。目前政風司所轄「政風特蒐隊」(俗稱政風狗仔隊)的建置,將在廉政署成立後廢除,但政風特蒐隊現在已掌握,並列管有風紀疑慮的法官與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將一併移交廉政署繼續執行蒐證、監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