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況多,萬一撞上BENZ、BMW等名牌汽車恐怕損失慘重!尤其萬一不幸,撞上營業計程車,除了車損,還有營業損失,自用車駕駛人恐怕得「自求多福」,國泰產險建議,駕駛人可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才能安心上路。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經理陳文生表示,不少消費者往往只投保政府所規定必需購買的強制險,卻忽略第三人責任險體傷及財損險,一旦「撞」況發生往往後患無窮。
陳文生車禍事故發生後,除可能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體傷外,尚須對可歸責於自己原因,對第三人所發生損害負賠償責任,後續衍生和解、訴訟過程往往曠日費時,面臨龐大理賠金、訴訟等經濟與司法官司壓力,唯有透過保險,才能「逢凶化吉」。
根據產險公司理賠統計顯示,車禍死亡案件和解金額或判賠金額每人約400萬元,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含醫療)最高僅賠償至170萬元,且不包括對方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及精神慰藉金等民事賠償責任,如只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陳文生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以補足可能保障缺口。
他以30~60歲男性,自小客車三年無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保額300萬元,一年保費只須約1,144元,且只要再加69元即可將每一事故保額提高至無限額,當不幸發生事故時,足額保障才足以負擔 和解給付或判賠金額,並將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財損險部份,若屬於重大意外事故,依經驗一般車子修理費用約30~50萬元,因此建議至少須投保30萬元,一年保費僅約1,094元。
陳文生指出,第三人責任險可保障交通事故之車外第三人,然車內駕駛及乘客保障需求也很重要。一般自小客車扣除駕駛後承載人數為4人,建議每人投保金額要在300萬元以上,年保費僅為1,876元;第三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除一般死殘300萬元,承保範圍還包含提供住院日額1,000元,可作為駕駛人住院時保障,一年保費也僅9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