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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4陳美君/台北報導

券商負債比 公會提按BIS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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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限縮業務,票券商爭取彈性空間

 為爭取營運空間,票券商透過公會集體上書金管會,希望高抬貴手,具體建議為資本適足率(BIS)12%以上,負債總額和淨值倍數上限,由現行的14倍降為12倍,而非官版的10倍。此案已於票券公會理監事會上,做成決議。

 這次會議聚焦於「調降票券公司負債倍數」一案,經討論後,將由票券公會出面爭取,若要調降票券商負債倍數,應循序漸進,按資本適足率高低分為3級。

 票券公會提出的版本為:資本適足率在12%以上的票券商,負債總額不得超過淨值的12倍,10~12%者為10倍,低於10%的票券商,負債總額不得超過淨值的6倍,取代主管機關提出,一律降為10倍的做法。

 在計算負債總額時,票券公會也希望能降低國庫券和政府公債RP的計算權數,以鼓勵票券公司參與國庫券和政府公債市場,並有助降低政府舉債成本。

 票券業高層指出,主管機關調降票券商的保證倍數後,票券商的經營風險已明顯降低,但金融市場瞬息萬變,若遇上不可預期的緊急事件,造成資金緊俏,負債倍數偏低導致缺乏彈性空間,票券商便可能因此出現問題並受罰。

 雖然以老三票而言,目前淨值約在200~300億元間,負債倍數多半都在8~9倍,但目前處於資金寬鬆之際,才沒有立即「超限」的問題,對於後續的情況,仍須未雨綢繆。

 舉例而言,去年金融海嘯爆發,市場流動性緊俏,票券商除將賣不出的票券放入庫存,每天營業所需資金,還得仰賴拆款市場拆進,造成負債倍數一度飆破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