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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顏瑞田/高雄報導

韓市長還地於民‧‧‧ 高雄公設保留地大解編

全部1,678公頃,分階段進行,首批計畫解編18個都市計畫區,達25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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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概要

 沈悶近半世紀的高雄7萬名公共設施保留地民間地主,即將破涕為笑!高雄市長韓國瑜裁示,高雄1,678公頃被劃為公設保留地、限制使用的土地,因50年來等不到政府徵收,高市府決定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還地於民!

 其中,第一批次250公頃公設保留地地主,最快2年後就可以取回土地,回復為住宅或商業區用地,而高市府也可「省下」徵收全部保留地所需最多達4767億元支出;同時可兼顧都市發展,並降低私地主因權益長期受損的民怨。

 據悉,第一批次250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的私地主人數約9,640人,而高雄全部1678公頃的公保地私地主人數更高達7萬人,悶了超過50年土地不能使用、又領不到土地徵收補償費的地主,都將因韓市府全台首例大規模解編公保地、還地於民政策而受惠。

 高雄都發局長林裕益14日表示,高雄現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計有9,811公頃,其中,屬於私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1,678公頃,如果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徵收,粗估需要4,767億元,以目前高雄市庫財政狀況根本無力負擔。

 更重要的是,這些公共設施保留地都是依據數十年前的都市計畫法所劃定的公園、機關、道路用地,林裕益指出,因時空變遷,法令和實際公設使用狀況早就不合時宜,這些私地主也因遭長期限制使用,又遲遲等不到政府辦理徵收,導致權益受損,民怨積累。

 「韓市長決定還地於民」,他說,韓國瑜已裁示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以兼顧都市發展需要,並降低私有地主的權益損失。

 林裕益指出,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批預定檢討解編18個都市計畫區,共達250公頃,估計可節省市庫土地徵收開支約700多億元。

 他表示,第一批次解編公保地將分三期進行,第一期包括大社和仁武等,2018年11月公告;第二期則有大社和鳥松等,2019年6月公告;第三期包括高雄市區和新市鎮,2019年下半年公告,面積約250公頃。

 林裕益指出,未來除道路、河道、綠帶等涉及整體交通系統及建築線指定的公保地,經檢討須要維持公共設施保留地,其餘只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未來沒有使用需求的公保地,都將會逐步檢討解編。

 高雄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長唐一凡說,執行還地於民的過程中,會有公辦市地重劃、恢復原分區、或都市計劃變更使用分區等不同的解編評估方式,並經都市計劃檢討,「最快2年,就可以取回住宅或商業用地」。(相關新聞見A2)